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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褚云褚云《[腐书]他曾踏光而来》小说介绍
谢褚云褚云《[腐书]他曾踏光而来》_他曾踏光而来

谢褚云褚云《[腐书]他曾踏光而来》

木易南舟

小说主角: 谢褚云 褚云 李林 项芜 唐丽 郭玉明 唐伯 杜文震 唐远征 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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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1/30 9:51:18

最新章节:谢褚云褚云《[腐书]他曾踏光而来》最新章节 041 2023-11-30

小说简介:《他曾踏光而来》作者:木易南舟孤单的夜晚,谢褚云躲在黑暗的角落,遍体鳞伤的他渴望一束光,像是黎明破晓,穿过狭小的暗窗,点亮他枯萎的生命。有时候习惯是很可怕的一样东西,当你习以为常之后,更多的是麻木,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美丽的光。谢褚云也不相信有一日他的爱人会踏光而来,用温柔去暖化那颗千疮…

内容摘要:《他曾踏光而来》作者:木易南舟孤单的夜晚,谢褚云躲在黑暗的角落,遍体鳞伤的他渴望一束光,像是黎明破晓,穿过狭小的暗窗,点亮他枯萎的生命。有时候习惯是很可怕的一样东西,当你习以为常之后,更多的是麻木,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美丽的光。谢褚云也不相信有一日他的爱人会踏光而来,用温柔去暖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逃避是脆弱的保护sè,逃避是掩饰孤单的盔甲。你进一步,我退一步,直到我退无可退。你曾踏光而来,点亮我混沌的世界;我亦踏光相随,守护你余生的温柔。心理咨询师温柔攻VS逆境中成长热心肠受1V1HE山川万里,孤野遍生,荒芜的岁月里,总会有人为你奔赴而来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天作之合励志人生甜文搜索关键字:主角:项桁,谢褚云配角:项筠,秦君,唐远征其它:、第一章“三二”一米七八的项筠身穿红sè的志愿者服,头上带着一个白sè的棒球帽,帽檐上有些脏兮兮的。她一只手掐着腰,不耐烦的看着落了几步远的弟弟。“一。”项桁背着一个黑sè的包停留在项筠的旁边,一米九三的身高丝毫不输于一旁的姐姐。“磨磨蹭蹭。”项筠不耐烦的说道。“这不叫磨磨蹭蹭,而是人的一种本能。你通过知觉去感应客观事物,从知觉到客观事物的连续xìng个顺序xìng,又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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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褚云褚云《[腐书]他曾踏光而来》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我死之后,谁为帝国横刀怒目挡强梁
匿名书友
说实话,就夏亚雷鸣这个名字我就看不下去。没错,就是毒抗低活该饿死的节奏。
匿名书友
洗胃都洗不干净
匿名书友
剧毒
匿名书友
乱七八糟的一本大杂烩,末日、异能、修仙、无限流全都掺了一脚,狂开金手指,乱制造矛盾,看着就心烦。
匿名书友
还可一看
匿名书友
怎么说 乱七八糟的元素很多 但其实本质就是一个热血干架装逼的白爽文 作者的战斗写的我觉得还可以 有那么一股武道强者范
匿名书友
第一次看到许愿类型的金手指 加上当年对这种偏中二的风格还是比较吃的就看完了 怎么说 前面当爽文看还行 无限流元素也还可以 后面主角穿越到别的大世界就是真的翔了
匿名书友
套路有点老,但是节奏文字各方面意外地还可以,对创新性要求不高的至少可以当干粮看看,对我来说算是粮草吧。“菜瓜”这说法有点囧,让人联想到哈利波特。 ...
匿名书友
最近十来章感觉写的好白,降为毒草了......
匿名书友
轻度虐主文,爽感一般。
匿名书友
。。。。目录就好毒
匿名书友
老老实实经营你的故事就行了,耍那些小聪明玩搞笑干什么,看起来作者也没有幽默天赋。故事经营好就很不容易啦。嗯,也可能是对经营故事信心不足,便故意硬去搞笑,偏偏越发坏菜。
匿名书友
看了一点点
匿名书友
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么生硬的打脸情节了 就有点难受
匿名书友
血红写得最好的一部作品。当然,血红的书都在水准线之上,单独推这本老书,在于两点,一是率先提出并固化了“巫”这一仙侠网文的特点、体系和定位,无论是巫族以肉身以求长生,还是十二祖巫的名号和功法特点,或者巫族的来历及主要神话体系等等方面,都颠覆了以前我们对“巫”只是瘦骨璘珣、长期在黑暗中生活的概念,而成为了肉身强大、有着自己功法体系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守序邪恶阵营的最重要的一个族群,以后所有的提到“巫”这一概念的仙侠小说,都采取了《巫颂》里面的设定,可以说是为“巫”正名和开创了一个新的“巫”的概念。二是对各个主要人物进行奥赛罗式的悲剧结局更是让人唏嘘不已、记忆犹新,让我在六七年后仍然能够回忆本书的细节。
匿名书友
血红的巅峰之作,却也是标志着其个人风格走到尽头的回光返照之作。
巫颂依托历史写仙侠,但是夏商之交作为失落历史,几无记载,人文民俗更是全凭作家脑补,这就造成了血红的想象失去了缰绳,为了填补细节空缺,血红不得不引入部分洪荒流的思路,以及不成体系的民科和地摊野史,外加其苦心孤诣研究总结的部落帝国风俗,这些杂乱无章的内容汇聚在一起导致此书的细节处于全力压制而又放弃治疗的矛盾状态,甚至后期凭借文笔强行扭转并升华主题,于血红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这也许意味着血红失去了最后一次反思自己写作手法的机会,而是继续任性继续相信自己能够关键时刻力挽狂澜。
阅读体验:★★★☆
文本价值:★★★☆
评分:7.6
匿名书友
或许是因为成书年份太早,现在看这书觉得也就那样。
主角的金手指是穿越加半册秘籍,采用现在常见模式——小村子里成长然后进城搞事情。因为是个长在红旗下的好人兼特工,主角的品格难得的正。
具有些书评说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圈定了十二祖巫等洪荒流设定,这个成就我承认,但就我所看的小半本,以剧情和文笔来评论……这只是一本在时代背景下的好书。
主角养个的貔貅和自己勾肩搭背真是够了!
本书与《偷天》相比,我所见的书中的巫还是不够鬼奇,更像变种的魔法师……甚至,魔剑士。同时,人物语言过于现代化让人感不到古韵,对比设定有种违和感(《春秋我为王》就好多了,可惜结尾喂屎)
以上,我给干草。
匿名书友
当事情告一段落,当完美结局即将到来,牺牲也随即成了注定,这是巫颂的主题。“当你的热血沸腾起来后就必然需要面对真实的残酷牺牲”这便是血红写书惯有的特征。

在经历了爱人在熟睡间口中说出的他人之名与十年沓无音信的分开,爱情是否还会延续?旒歆在书的末尾证明了爱的纯真与永恒,她的最后牺牲为热血点缀了爱情,也升华了主题,热血与爱情的交织终究绽放出了一朵血色之花。

爱情,延续的毫无道理,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匿名书友
当年看真的惊艳到了。看封神演义一直想象着夏朝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原来就是《巫颂》这个样子的。概念重合在一起,上古年间的一缕悲歌。